正文

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场地租赁合同电子版

文档大小:KB 10页 8.46K 6.77K

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收回场地并没收押金:

  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从事违法活动;

  逾期支付租金超过[15]日;

  擅自转租场地或损坏场地拒不赔偿。

 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:

  未按约定交付场地超过[7]日;

  场地主体结构损坏,经催告后[15]日内未修复,影响乙方使用。

  第十条违约责任

  甲方逾期交付场地,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[0.5%]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[7]日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甲方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损失。

 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,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[0.5%]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[15]日,按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处理。

  乙方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场地,应向甲方支付[3]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
 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

 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,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第十二条其他

 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
  本合同附件(《场地交接清单》《权属证明复印件》等)为本合同组成部分。

 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  甲方(签字/盖章):[签字/盖章]

www.xiaotu365.com 文书兔

All Rights Reserved. 渝ICP备19003951号-3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10号16层1#1单元

本站部分文字内容、图片选取自网络,如侵权请联系删除